(关丹30日讯)不满饲养2年狗儿被人借故带走,关丹66岁华裔男性退休商人被指上门作出恶言粗暴叫嚣行为,今日在关丹交警推事庭于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14条文(侮辱行为)下被控,当场俯首认罪,被判处80令吉罚款。
被告缪杰胜(译名)被控于去年6月8日下午,在关丹阿罗阿卡30巷一间民宅前,向35岁的林姓男子做出恶言爆粗行为,意图挑衅。此举已抵触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14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不超过100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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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主控官为副检察司西蒂艾莎。
据案情,被告于案发当天与一名女性朋友前往林姓男子住处外,除了恶言爆粗叫嚣,也大力摇撼及踹踢铁门,以致对方报警。
被告在庭上聆听控状后,向推事法迪娜阿布巴峇卡表示认罪,并指出他是因为饲养2年的狗儿被案中林姓男子借故带走,才会上门寻狗及做出粗暴行为。
他说,此纠纷源自于女儿争取抚养权的离婚案,案中林姓男子是前女婿好友,对方借故上门把狗儿带走后,他才去上门寻狗。
没有代表律师陪同的他也在庭上指出,由于他本身目前是退休人士,靠公积金及个人储蓄来维持生活,希望获得轻判。
惟推事法迪娜阿布巴峇卡基于承审案件为侮辱行为,并不采纳对被告的说辞,并指出如果被告对案件另有不满之处,法庭将不接受被告认罪。
经审理后,法庭以缪杰胜节省法庭时间选择认罪,判处罪名成立,罚款80令吉或入狱2天替代。被告随后按指示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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