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4日讯)每棵价值约4万令吉的青龙木被砍掉,商人今被推事庭判决罚款5000令吉或以3个月监禁代替。
一间家具店在未经批准下,委任承包商将4棵约40年树龄,每棵价值约4万令吉的青龙木砍掉,接传票人被关丹市政厅控上法庭并俯首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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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关丹市政厅人员于今年5月14日,早上9时左右,在直落丝丝路一带店铺进行巡逻时,发现其中4棵树已经遭人砍伐。
调查结果发现,有关树木是经当地一间家具店的业主江建勇(译音,39岁)聘人砍伐,但是事主并没有任何由关丹市政厅发出的书面批准,因此抵触1972年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172法令)第35条文,即未经市政厅书面许可,砍伐周长超过80公分的树木。
在该法令下,接传票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个月,或两者兼施。
关丹市政厅法律组主任莫哈末海查庭上指出,虽然接传票人属初犯,不过应了解到任何人不得在未被批准下,任意砍伐树木。
“尤其是所砍的树木均拥有40年树龄,每棵价值约4万令吉;树木位置也处于主要道路的显眼处,该做法让市景遭到破坏。”
他也说,重植该些树木需要耗费市政厅许多时间,而且经费也不低,希望法庭考虑给予接传票人一个合理的处罚,借此警惕社会大众。
接传票人在交通特别推事庭面控时指出,他的家具店拥有约50名员工,暂时尚未开始在关丹开业。
他向推事法蒂娜认罪,恳求法庭给予机会,并承诺将改过自新,此后不再重犯。
推事判接传票人罚款5000令吉或以3个月监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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