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马挽31日讯)未经屋主同意把种在屋主住家范围的芒果树砍掉,甘马挽市议会及一名职员被法庭谕令赔偿4万令吉给屋主。
一名女教师5年前入禀法庭起诉甘马挽市议会及一名职员,指甘马挽市议会的特别行动小组组员在2018年3月11日早上,趁着她外出工作时,擅自进入她位于甘榜末支利巴雅的住家,砍掉她种的芒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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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人把甘马挽市议会列为第一答辩人,以及市议会的一名职员甘霞莫哈末为第二答辩人。
甘马挽市议会的特别行动小组组员出动市议会的吊车及升降机,进入起诉人的住家范围,然后砍掉起诉人种在自家院子的芒果树。
该小组的组员被指接到第二答辩人,即甘霞莫哈末的指示而采取行动。
甘霞莫哈末是起诉人的邻居,她是甘马挽市议会的资讯工艺部门的官员。
甘马挽推事庭的推事旺苏海拉裁定甘马挽市议会及甘霞莫哈末有罪,因为甘马挽市议会没有根据标准作业程序砍伐民众种在住家范围的树,同时砍树时没有主管在场监督,而甘霞莫哈末则发出错误的指示给特别行动小组进行砍树。
为此,推事谕令两名答辩人赔偿1304令吉的普通赔偿、每人1万令吉的惩罚性赔偿、每人5000令吉的严重性赔偿、每人4000令吉的庭费及各项赔偿每年5%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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