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丹30日讯)关丹警区主任旺莫哈末查哈里助理总监指出,炮竹烟花仅允许在佳节前25天及佳节后5天售卖,而关丹目前共有97份执照申请在进行处理中。
他是于今早,在一项简报会后,向媒体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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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根据内政部最新指示,仅允许在佳节前25天及佳节后5天售卖特定的炮竹及烟花,时间约为1个月。
“目前为止,关丹警方收到97份申请,在处理中,尚未有任何决定。”
他表示警方和相关执法单位将会加强巡视商店,确保是在有合法准证下销售炮竹和烟花。
“警方也不允许透过网络,售卖炮竹及烟花。”
他表示,同样的,住家、特定商店如食店、工厂、添油站等,也不会获得警方发出的售卖炮竹及烟花执照。
“便利店可以申请,但仅允许售卖一种,如甩炮(Pop Pop)。”
他强调,警方将会对没有遵守规则者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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