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14岁女儿判监51年 囚犯:家人最后一次探监是5年前



(关丹24日讯)“我因为强奸了自己的孩子而犯下乱伦罪,被判坐牢51年和鞭笞24次,我已悔不当初,不知道有生之年是否可以重获自由。”
这名59岁男子道勿(化名)6年前因强奸亲生女儿被判入狱后,日前接受大都会日报访问时,讲述自己不堪回首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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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北根某村庄的他说,今年是他在柏诺(Penor)监狱度过第6次开斋节,他因为乱伦罪,还需要在监狱内服刑45年。
他坦承,当年他因为失去判断力,只想做为所欲为的事,所以才会对当时14岁女儿做出禽兽不如的行为。
受害者是五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三,也是当地一名高中生。
“我不只一次强奸自己的孩子,而是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做了很多次‘被诅咒’的行为。我从来没有为那次行为感到后悔和内疚。”
“每次晚上到彭亨河捕鱼时,我们都会在妻子和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水上木屋发生乱伦。和自己孩子发生乱伦的事件没有任何人知道。”
他当时是彭亨河一名渔夫,和孩子乱伦的事最终在2017年曝光,一名朋友因此向警方投报。
他说,他在2018年被判处鞭笞24下,每次鞭打的疼痛感都难以形容,时至今日似乎仍感到疼痛。
他表示接受判刑,因为作为父亲,他应有责任保护孩子。
目前正在监狱接受彭亨皇家编织培训计划的他声称,由于宗教信仰过于薄弱,是导致他犯下令人发指行为的原因之一。
他说,在这以前,他无法阅读可兰经,也未能履行许多宗教教义。
“发生在我身上的这件事背后一定有其原因。在柏诺监狱里,让我有机会在宗教师的指导下学习宗教教义和阅读可兰经。”
“我的心现在比以前更平静,开始能接受上苍的安排,在这之前,我总是被后悔、绝望和沮丧的情绪所困扰。”
“我现在后悔了,也忏悔了。余生还要在监狱里度过,还有很长的时间。如今59岁还剩下45年的刑期,我不确定是否还有机会获得自由。”
他声称,他家人最后一次来监狱探望他是在5年前,而他每天都祈祷上苍能够宽恕他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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