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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39pm 11/05/2023

大耳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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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紅漆 贴恐吓通告被控上庭 2大耳窿俯首认罪

两名戴上手铐的被告被警察带上劳勿地方法庭提控。(黄正强摄)

(劳勿11日讯)在贷款人住家泼红漆及张贴事件,两名男子今早被控上劳勿地庭,双双俯首认罪,获准保外候审,两名被告将于5月15日在文冬推事庭过堂。

两名被告分别为莫哈末诺(32岁)及阿都阿西拉夫(26岁),他们被控于4月18日早上10时30分左右,在一名贷款人文冬的住家泼漆,造成贷款人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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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俩是在刑事法典第427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以判监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而被告莫哈末诺是则加控一条罪名,即触犯1955年法令第29(1)条文。

地庭法官阿末费扎准许两名被告保外候审,保释金分别是2000及3000令吉,另外各别再加一名担保人。

此案的主控官是布妮塔副检察司。

另一方面,文冬警方调查发现,两名被告亦涉及2宗商业案件。

根据彭亨警方档案记录,两名被告在彭亨州关丹、北根、而连突及淡马鲁总共犯下47宗刑事及商业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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