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收到一封来自银行的讯息,指称银行无意中多付利息,且相关钱已经转进户头里。
银行在信里面指出,通过讯息通知,会在7天内扣除多付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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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得不让人惊讶,为何当银行自身发生错误时,只是需要发出通知,就可以自行从银行户头持有人的户头里自行扣除钱。
银行所发出只是一个通知,而不是征求户头持有人的同意。
若发生失误的是银行持有人,如转错钱予其他户头或者钱被诈骗集团骗走或盗提时,银行却秉公来办,不会第一时间协助把钱扣除呢?反而是诸多借口,说银行没有权限?
这让人更加疑惑,为何银行的标准只对自己有利?为何银行可以在只是通知的情况下,就扣除相关费用,且完全没有提供任何其他支撑的证据?
为何当户头持有人求助予银行时,银行却无法第一时间先冻结被指出现问题的数目?而是等到为时已晚,或者要户头持有人到处奔波才能解决问题呢?
老实说,银行这种只对自己有利的政策,真的让民众非常无奈,为何民众发生事情向银行求助时,银行却要民众提供政府及警方报案书,但当银行出现失误,却只需一个通知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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