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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21日讯)关丹中华总商会挑战派今日撤回“22名候选人参选资格“案,商会理事会订9月24日商议选举日期及方式。
2名入禀关丹高庭阻止商会举行选举理事会的诉讼人石传伟和刘建壮是于今日通过代表律师王昭云正式向法庭撤销上述庭令,双方过后也达成共识,不追讨任何一方庭费。
不过,法庭已在9月15日宣判撤销单方面申请庭令一案,诉讼人及石传伟和刘建壮,依然需要承担答辩方分别为拿督曾玟祯、彭文平、罗秀隆和商会1万令吉堂费,和商会因展延选举所造成损失。
关丹高庭法官拿督再纳阿兹曼在庭上聆听双方代表律师陈词后,宣判此案正式撤销,商会一切会务可如常运行,包括举行选举。
代表原任派律师拿督杰克指出,商会“搁置改选庭令”案件已正式撤销,而诉讼一方不得再以同样的理由入禀法庭。
他说,答辩人是在本著大家同是会员及谦和心态下,以和为贵,不追究此案的堂费。
“在上述案件中,2名诉讼人只是以他们个人身份入禀法庭,而非代表商会全体1078会员,阻止商会进行主要改选的议程。”
他今日在关丹高庭召开新闻发布会,如此指出。在场尚有赖志明和李馨怡律师。出席聆听人士有曾玟祯、拿督林冈龙、拿督江瑞云、拿督姚瑞明、拿督林永亮、拿督刘春、廖建云和陈思宇。
他说,虽然商会理事在此案中获胜,但案件对双方造成一定影响,对原任理事和商会的形象更是重创。
他说,无论如何,胜利还是胜利,不管外间有再多的评语,法庭已经白纸黑字的列明此案的结束。
“至于会员之间的问题,可通过内部去解决。”
赖志明指出,在商会的章程上已清楚阐明,理事会会以3项考量,申请者是否是华裔、须经商,及经商地点必须在关丹县。
“至于章程限制入会成为会员则是,破产、需超过18岁、必须是大马公民,没有精神问题者。”
他说,如果入会的会员都依照章程所定下的条件,也就没有违反章程,商会是以上述的限制和考量作为让会员入会的标准。
“今天2名诉讼人所挑起的问题是质疑会员入会资格,如私人公司不能以个人会员入会,个人会员不能代表私人公司入会等。”
他说,如果根据申请入会表格当中,则是依据申请者的意愿,如果他以私人公司申请,但要以个人会员入会,不存有问题。
“主要是这名申请者必须符合3个考量,华人、经商和在经商地点是在关丹县,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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