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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47pm 29/07/2021

州秘书:最高罚50万监5年‧勿滥用彭政府 州徽章

(关丹28日讯)彭亨州政府发现州徽和州政府徽章已遭滥用于社交媒体和车辆标志,彭亨州秘书拿督斯里沙烈胡丁因此提醒民众停止滥用州徽和州政府徽章行为,违反者可在2017年徽章、赐封与勋衔(防止滥用)法令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沙烈胡丁周三发出文告指出,州政府最近发现不相关或不负责者滥用州徽或州政府徽章在社交媒体,如脸书、Instagram、WhatsApp、车辆标志等,这些滥用行为必须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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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皇家纹章

他提出,2017年徽章、赐封与勋衔(防止滥用)法令第18项规定,禁止滥用彭亨州的徽章、赐封与勋衔,也包括禁止滥用彭亨苏丹陛下的皇家纹章、彭亨州王储皇家纹章和彭亨州政府的徽章。

他声称,根据2017年徽章、赐封与勋衔(防止滥用)法令第3 (1) 条文,无论任何成文法有任何规定,除非得到彭亨苏丹陛下的书面许可,否则任何人不得使用彭亨州徽章、赐封与勋衔。

他说,州徽章、赐封与勋衔及其复制品被禁止使用的情况包括:

(a) 作为任何贸易、商业、就业、职业或任何社会或个人目的;

(b) 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制作、订购、生产或使用,或作为任何专利或任何商标或设计形状的名义;

(c) 为销售目的而制造或出售或展示出售或持有;

(d) 作为任何车辆上的展示或粘贴。

“任何滥用或违反者可在2017年徽章、赐封与勋衔(防止滥用)法令第3 (2) 条文被提控上庭,一经定罪,可被判不少过25万令吉且不超过5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少于1年且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沙烈胡丁:民众立即停止滥用彭亨州徽和州政府徽章,否则受到法律的制裁。
沙烈胡丁:民众立即停止滥用彭亨州徽和州政府徽章,否则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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