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2日讯)垃圾随便乱丢,一名建筑装修承包商今天被控上地庭,罚款1万令吉。
被告赛莫哈末菲道斯(36岁)被控于2019年12月9日,下午大约1时45分,在关丹双溪加浪弃置建筑废料到Lot 8076地段,因而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672法令)第71(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71(8)条文下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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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及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6个月至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件,彭亨州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管理机构(SWCORP)于案发日下午3时接到民众投报并展开调查,经过资料搜集后掌握有关涉案罗里,在现场倾倒废料的视频证据,采取行动。
被告聆听控状后,向法官莫哈末卡菲利仄阿里表示认罪。
对被告进行提控的彭亨州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管理机构主控官莫哈末法得利在法庭指出,被告在不被允许下,随意丢弃装修建材废料在政府所拥有的土地缓冲区位置,必须受到适当的教训。
他补充,丢弃建筑建材废料受特定管制,必须由受承认的废料承包商运至特定废料处理站,不能随意丢弃在任何地方。
他说,案件涉及环境公共利益,为了维护大众的及环境,希望法官考虑适合且合理的判决。
来自米昔拉的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陪同下,向法官要求轻判,减低罚款。
他求情时表示自己在疫情期间收入不稳定,还同时与妻子共育3名孩子。
法官经考虑后,判决被告罪成,罚款1万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较后选择缴付罚款,并在官员陪同下现场缴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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