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6日讯)关丹市政厅提醒民众,任何人在未获得当局批准下,擅自在沟渠上方建造建筑的行为,是违反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46条文,即未经批准翻修房屋,并在公共保留地之上进行额外扩建。
关丹市政厅公关诺卡玛华蒂受询时说,如果业主接获指示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自行采取拆除行动,则可能会受到拆除行动的对付。同时,这种违法扩建也会使得清洁沟渠的工作困难,并导致黑斑蚊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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