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8日讯)食堂女员工抢老妇金链卖贼赃,最终东窗事发而落网,被今日在哥打峇鲁推事庭被判入狱6个月。
27岁的被告娜芝丽妮于11月份抢劫一名81岁老妇的金项链(重14.72克),之后转手卖给马来西亚伊斯兰经济发展基金会(YaPEIM),而揭发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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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11月30日在古农的一住宅区干案,她骑摩托车载著一名孩子,趁老妇一人在家之际,上门抢去老妇脖子上项链。导致老妇的脖子受伤,损失约3000令吉。
老妇事后前往宾再警局报案。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14条文调查此案,最高刑罚是监禁7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的推事是莫哈末菲特里,被告寻求法律援助,代表律师为茜蒂阿蒂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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