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4日訊)一名婦女為了領取來自非政府組織及志工所分發的賑災援助品,竟然不惜冒充文德甲水災災區當地災黎,事後遭民眾揭發,引起警方的關注。
彭亨州警察總部商業罪案調查組主任華茲爾說,涉嫌騙取賑災援助品的33歲女子被指於去年12月29日,在淡馬魯一間水災疏散中心內向州政府組織提交了有關援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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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自稱是三個孩子的單親媽媽,沒有得到任何援助,導致非政府組織向她提供了價值700令吉的金錢捐助、食品供應、被單、毯子、枕頭和電風扇、攪拌機和電飯煲等電器設備。
“然而,非政府組織之後收到公眾投訴,聲稱該婦女不是水災災黎,因為在申請中使用的住址並非嫌疑人居住。”
華茲爾向記者表示,該非政府組織的一名成員進行了審查,發現該婦女還向其他非政府組織和志工申請援助,從而導致對方決定向警方作出投報。
警方初步調查還發現,嫌疑人使用的地址和自稱住在該處的屋子其實並無人居住,此外,警方向當地村長核對後,也確認該婦女並不是水災災黎。
因此,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展開調查,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不少過一年或不超過10年,以及可被施以鞭笞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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