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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03pm 21/01/2022

前警员

前警员

涉賣手機及公民權文件騙案    前警員認罪罰1.2萬

被告G阿南達拉惹(中) 承認涉及3宗銷售手機騙案及1宗公民權文件騙案。(梁光輝攝)

(關丹21日訊)涉嫌3宗銷售手機騙案及1宗公民權文件騙案,總共騙取多達4400令吉款項,身為前警員的印裔男子今日被控上關丹推事庭認罪,總共被罰款1萬2000令吉。

根據第一項控狀,被告G阿南達拉惹(36歲)被控於2020年9月26日中午12時,在關丹士滿慕巴魯66巷一建築物處,謊稱自己可以協助孩子爭取公民權文件為藉口,向一名外籍婦女騙取2000令吉款項,因此牴觸刑事法典420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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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對不少於1年及不超過10年的監禁與鞭笞,並且可被罰款。

被告在推事努魯法拉韓面前認罪,控方副檢察司旺阿茲琳建議罰款6000令吉,經過求情後,法庭決定判處罰款3000令吉。

賣虛構手機連環騙

在第二項控狀中,被告於2021年5月4日中午12時24分,在關丹丹那布爹一油站附近,以出售一部虛構的iPhone 12 Pro Max智能手機為誘餌,欺騙一名馬來男子匯款1000令吉進入他的銀行戶頭。

在三項控狀中,被告於2021年5月5日中午12時20分在關丹阿羅阿卡路,再次向同一名馬來男子行騙,當時他以可獲得一部華為Mate T8智能手機及一臺ASUS ROG筆記本電腦贈品為誘餌,欺騙對方匯款1000令吉到他的銀行戶頭。

在第四項控狀中,被告於2021年5月14日中午12時15分在關丹阿羅阿卡路,以徵收郵寄費用及包裹保險費為藉口,欺騙向他購買智能手機的同一名馬來男子匯款400令吉,這三項罪行同樣牴觸了刑事法典420條文。

副檢察司旺阿茲琳根據上述3項控狀,建議罰款1萬1000令吉。被告通過馬來西亞法律援助基金會委派的律師努哈菲查代表求情。

在求情時,現在於霹靂州一家咖啡廳任職經理的被告指出,他目前單身,需要奉養年邁父母,希望推事酌情考量,減少其罰款,最終,被告獲得減少罰款額至9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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