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樓9日訊)登州漁業局在3天的取締行動中,充公了37個危害海龜生態的(pukat pari)。
局長魯再迪馬末對媒體指出,該局從週日(6日)開始展開“海龜行動2”取締行動,行動在週二(8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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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龍運縣海灘充公35個非法拖網,以及在甘馬挽海灘充公2個拖網。”
危害海龜 拖網被禁
他說,1985年漁業法令禁止使用拖網(pukat pari),因為這款式的拖網將導致海龜受困及溺斃。
“我們促請漁夫停止使用這款拖網,因為這是違法行為,將危害海龜生態。”
他說,該局將針對被充公的拖網展開調查,以鑑定使用者身分,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及坐牢不超過20年。
他說,許多漁夫實際上知道這款拖網會危害海龜,可是他們為了捕獲更多漁獲,繼續非法使用這款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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