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5日訊)彭亨州警方在展開“安全行動18”(Op Selamat 18)的6天來 ,共開出1萬112張罰單給違規駕駛者,其中最多是超速駕駛。
彭亨州總警長拿督南利說,罰單中包括超速(9565張)、雙線超車(72張)、闖紅燈(58張)、違例超車插隊(25張)、駕駛時使用手機(10張)、使用緊急車道(6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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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午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其他違規也包括阻礙交通、沒綁安全帶、駕照路稅逾期、車牌不符合規格、煞車燈失靈、沒望後鏡或側鏡,沒張貼‘P’或‘L’牌等。
他續說,警方也在期間拘捕了19名年齡介於18至40歲的男子,因涉及各種違規而將在多項條文下被對付。
他說,被捕者觸犯的條例包括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1)條文(醉駕)、第42(1)條文(魯莽駕駛)、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刑事法典第379A(偷車)條文、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08(3)(使用假車牌)條文及移民法令第69(1)(c)(非法移民)條文。
南利也說,安全行動期間,州內共發生561宗車禍,其中9宗死亡車禍共奪走10條性命。
“涉及死亡車禍的車輛包括6輛涉及摩托車、4輛轎車、2輛羅裡及3輛四輪驅動車。”
他說,連日來所記錄的車禍路段除了5宗發生在聯邦道路,還有2宗發生在州際道路及其他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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