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6日訊)關丹一名華裔女子昨天使用PahangGo Apps手機應用程式,支付了關丹市政廳8小時的停車費,不料相隔一小時後卻接獲執法人員開出的烏龍停車罰單,讓她大表不滿。
本報讀者邱鏡穎向記者投訴表示,她於昨天上午9時許以PahangGo Apps支付有關停車費,系統也即刻從她的PahangGo戶頭內扣除了480點積分(即4令吉80仙),系統同時亦顯示開始倒數扣除剩餘的停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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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當她把事情辦理好,於上午10時許來到關丹哈芝阿都拉曼路的停車格取車時,卻發現車鏡上夾著一張由市政廳執法人員開出的30令吉停車罰單,開罰理由是沒有展示停車固本(Kupon tidak dipamerkan),並限她在30天內繳付罰款,否則逾期繳付將令罰款額提升到300令吉。
市廳指須向PahangGo公司投訴
她感到不解,於是在昨天下午來到關丹市政廳總部的服務櫃檯投訴,當時櫃檯職員聽取了她的申訴後表示,這問題與市政廳無關,她必須向PahangGo公司投訴。
“我當時也向他展示了手機裡的PahangGo,以證明我已經付款,而且停車剩餘時間的倒數仍然在運行著,這說明我停車時間依然有效,但是對方說這系統與市政廳不同步,因此必須到PahangGo公司位於布特拉廣場(Putra Square)的辦事處投訴。
“我來到布特拉廣場,但那裡的人卻說PahangGo辦事處已經搬遷到KotaSAS,我嘗試致電該公司,卻沒有人接聽,因此投訴無門。”
邱鏡穎不滿地表示,既然她已經通過PahangGo支付停車費,而且系統也顯示正常運作,市政廳執法人員卻沒有通過系統查閱清楚,就以“沒有展示停車固本”的理由向她開出烏龍停車罰單,當局應該取消這張罰單,而非把問題拋回給市民本身及PahangGo。
市廳:可到法律組解決
另一方面,關丹市政廳公關諾卡瑪華蒂今天透過本報瞭解了邱鏡穎的情況後,要求她於下個星期一辦公時間,帶著有關罰單來到關丹市政廳總部法律組(Bahagian Undang-undang)以便解決問題。
另一方面,PahangGo今天下午通過臉書messenger回應記者的提問表示,經過系統查閱,邱女士當時繳付的泊車費是有效的,因此PahangGo會向關丹市政廳取消有關泊車罰單,這個過程需時大約30個工作天,一旦成功取消,當局將給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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