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26日訊)關丹警區主任旺莫哈末查哈里形容,本地牛羊飼主平時習慣放任牛羊在街道及公路上游蕩,只有在佳節需要時才肯出來尋找及認領,這種欠缺責任心的態度往往為所有道路使用者的交通安全帶來威脅。
“何況,這些牛羊身上並沒有識別標記,一旦引發交通意外,尤其導致人命傷亡,這些飼主更不可能挺身承認這是他們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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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旺莫哈末查哈里要求所有牛羊飼主向關丹獸醫局登記身分資料,嚴格遵守2001年牛隻及水牛控制法令的要求,為牛羊標上識別標記,並禁止牛羊繼續在道路上游蕩。
7飼主出席對話會
旺莫哈末查哈里今早在米昔拉警察局會議室,與關丹市政廳代表及關丹縣獸醫局官員會見米昔拉區的牛羊飼主,進行對話後,在新聞發佈會上如此表示。今日總共有7位飼主出席對話會。
“關丹警方作為主要機構,將率領獸醫局及關丹市政廳攜手解決米昔拉地區遊蕩牛羊的問題。警方將與市政廳及獸醫局展開聯合行動,取締放任牛羊在馬路、住宅區等禁區遊蕩的飼主,以減少車禍及交通干擾案件的發生。
“2001年牛隻及水牛控制法令賦予獸醫局及地方政府權限,以對付街道上游蕩的牛羊,因此民眾一旦發現不負責任的飼主繼續任由牛羊在道路上游蕩,他們可向獸醫局及關丹市政廳投訴,以便採取行動,包括充公牛羊及罰款。”
“然而,一旦這些動物引發了車禍,那麼就是警方的權限範圍,警方同樣可援引相關法令及條例對付飼主。”
首4月涉動物交通事故37宗
旺莫哈末查哈里披露,根據警方2021年1至12月關丹縣交通事故記錄,涉及動物的事故多達157宗,今年至4月為止,涉及動物的交通事故則有37宗,慶幸的是,這些交通事故未釀成死亡意外,僅造成車輛的損壞。
“這些交通意外中涉及的動物以水牛及牛隻為多,並沒有飼主因此遭對付,主要是沒人會向警方承認自己是飼主。然而,如果飼主挺身自首,警方可援引刑事法典第28條文對付。”
獸醫局:牛羊需印識別標記
另一方面,關丹縣獸醫局(監管部)官員艾拉妮披露,目前已向當局登記的飼主當中,關丹縣飼養牛隻者有89人、飼養綿羊者有3人、飼養羊只者有21人、飼養水牛者有3人。
她指出,彭亨州於2021年11月8日開始,在控制及消除牛結節疹(Lumpy Skin Disease/LSD)條規下,強制所有牛隻必須進行標記,飼主可以選擇使用釘在動物耳朵上的識別標籤,或印在動物身上的冷印(Freeze Branding)標籤。
“獸醫局日前為牛隻進行LSD疫苗接種時,也同時為這些牛隻進行了標記。”
同時,她也披露,關丹獸醫局今年至今共展開了5項取締遊蕩牛羊行動,並充公8頭干擾交通的牛隻,往後也將展開同樣的行動以提升飼主的醒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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