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24日訊)彭亨五金機械建材商公會執行會務顧問拿督劉春反對人力資源部落實僱員可申請“彈性上班”措施,並要求政府提供一個僱主需配合及遵循的合理理由。
他發出文告說,他希望政府能夠重新檢討2022年僱用(修正)法令下新增“僱主可申請彈性上班”的措施,因為這項法令一旦於今年9月1日正式生效後,僱員就可以向僱主申請彈性上班,而僱主必須在60天內給予答覆,若是拒絕,僱主必須給出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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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關丹中華總商會副總會長的他聲稱,他是針對人力資源部副部長拿督阿旺哈欣昨天指2022年僱用(修正)法令於9月1日落實後,“僱主可申請彈性上班”的措施作出評論。
他說,人力資源部是單純的站在僱員的角度修正有關法令,這對僱主或企業商家是不公平的,因為它並沒有真正考慮到僱主和商家的位置與利益,以及整個經商大環境的需要。
“今天連學校和各政府部門機構都已經恢復全面實體上課和工作,而這些部門機構或學校,都有規定上學和放學,或是開放的放工時間,以方便學生或公眾人士前來。”
他說,彈性上班並不適合在這些場所或機構落實,也同時包括了許多私人企業界、工廠和服務界在內,並不能讓一些員工可以應本身需要而向公司要求彈性上班,在不同的地點和時間上班,如果處理的不好,肯定將與整個生產作業脫節,溝通和流程都極可能會出現問題!
他也希望貿工部或財政部關注此事,能夠以企業商家作為出發點,通過對話來了解私人界真正的需要,而不是完全通過人力資源部來迎合僱員們的要求,並忽略了僱主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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