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魯27日訊)“拯救吉蘭丹運動”主席拿督胡桑慕沙被指在話望生能基裡永久森林保護區伐木課題上發表誹謗性言論,被Al Dar Resources私人有限公司及其擁有人提出2項索賠訴訟,要求賠償6000萬令吉。
起訴人Al Dar Resources要求索賠5000萬令吉,而該公司擁有人莫哈末哈菲茲則索賠1000萬令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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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起訴人是通過沙茲旺哈欣及阿茲爾依斯甘達律師事務所入稟高庭提出索賠訴訟,把胡桑慕沙列為答辯人。
根據《陽光日報》的報道,起訴人的代表律師阿茲爾依斯甘達在記者會上指出,胡桑慕沙在今年6月3日及6日,在臉書發表2則被指誹謗他當事人公司的帖文。
他說,在6月3日,胡桑慕沙發表的帖文標題為“Kebetulan kontraktor balak Daulah ada kaitan dengan YB Hanifa?”,6月6日的帖文則是“Kelantan dikuasai gandingan Dua H? Gandingan Hanifa-Hafiz dikatakan mercu tanda pemerintahan YAB Datuk Ahmad Yaakob”。
“我的當事人堅決否認2則帖文的所有言論,有關言論不正確、沒有根據及帶有誹謗性質,我當事人作為在吉蘭丹擁有良好名譽的公司及商家,有關言論已影響當事人的良好形象及聲譽。”
他說,他的當事人除了要求金錢賠償,也要求法庭指示答辯人刪除所有帶有誹謗性質的帖文,並禁止答辯人或通過其代理人重新刊登或導致有關誹謗性字眼再次被刊登。
7月13日審
“我們也要求答辯人書面方式向我的當事人作出道歉聲明,做出賠償及承擔律師費。”
他指出,法庭已擇定7月13日開庭審理這2宗索賠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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