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瓜拉登嘉楼21日讯)6对非夫妻或亲属关系的穆斯林男女共骑摩托车,被马江宗教局取缔。
登州宗教事务局伊斯兰教法执法部助理主任莫哈末阿德南指出,这12名男女的年龄介于18岁至25岁,他们是在周五(19日)晚上9时至11时30分在马江的格鲁鲁路被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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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由马江宗教局及陆路交通局联合展开的取缔行动根据2001年伊斯兰刑事法(酌量刑罚)第34条文(在公共场合做出不雅行为)对违例者采取行动。
他说,违例者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年,或者两者兼施。
“目前我们只是采取防范措施,即指示违例者出席辅导课程,因此这6对男女将接受辅导。”
他指出,各县的宗教局将展开取缔行动,非夫妻或亲属关系的穆斯林男女若被发现共骑摩托车将被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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