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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06pm 23/08/2022

非法放贷

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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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罪

涉嫌非法放贷被控 2男不认罪保释候审

摄影拍摄:刘玉萍
被告蔡建成(左起)及朱振华面控后,被带离法庭。(刘玉萍摄)

(关丹23日讯)两名华裔男子涉嫌进行活动,于今日被带上庭面控获保释候审,法官谕令被告在保释期间不准骚扰证人。

两名被告分别为来自登州甘马挽的蔡建成(28岁,译音)及来自吉隆坡的朱振华(23岁),两名被告分别面对3项及一项非法放贷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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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蔡建成于今年7月间某日早上8时至下午6时,分别在甘榜巴当玛目巷、英迪拉马哥打阿斯干达肯巴当乌达马巷、甘榜巴当再也住宅区4路,分别放贷予36岁巫裔女子、62岁巫裔男子及37岁巫裔男子,被告此举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将可判罚不少于25万令吉或不超过1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蔡建成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主控官法汀卡欣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将保释金定为每项控罪8万令吉、一名担保人及不得骚扰案中受害者、证人及投报者。
被告求情时指出,本身已婚及育有两名年幼孩子,希望能够降低保释金。

承审法官莫哈末卡菲利在考量后,允许被告以5万令吉、一名担保人及不可骚扰受害者、证人等保释外出,同时案件订在9月23日过堂。

另一名被告被控于在2022年8月间某日早上8时至下午6时,在班丹达迈向一名35岁巫裔女子房贷,被告此举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将可判罚不少于25万令吉或不超过1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朱振华不认罪后,主控官法汀卡欣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将保释金定为8万令吉、一名担保人及不得骚扰案中受害者、证人及投报者作为附加条件。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理查代表求情时指出,被告尚年轻,是一名冷气安装技工,月收入仅1500令吉。

他指出,被告需要照顾年老的母亲及长兄,并有严重脊椎病,长期需要接受专科治疗。

承审法官莫哈末卡菲利在考量后,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一名担保人及不可骚扰受害者、证人等保释外出,同时案件订在9月2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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