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9日讯)涉嫌于今年8月在云冰姆阿占沙武吉依班旧墓园处,犯下轮奸及谋杀一名14岁原住民少女案的3名嘉坤族(Jakun)原住民男子,由于需要时间委任辩护律师,因此3人被控强奸罪的审讯定于10月28日过堂。
3名被告分别是罗斯里巴卡(29岁)、希末(22岁)以及慕拉阿末(26岁),他们较早时于8月30日在关丹地庭,被控于8月20日晚上11时15分至翌日(21日)清晨7时之间,在云冰姆阿占沙武吉依班旧墓园附近的丛林处,一同强奸一名年仅14岁4个月的少女,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5 B条文。一旦强奸罪名成立,3人将面对不少于10年及不超过3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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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3名被告皆不认罪,并且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YBGK)所委派的律师作为代表。
今早在关丹第四地庭上,副检察司努里哈丽玛敦向法官莫哈末卡菲里指出,由于3名被告尚未委任辩护律师,因此要求强奸案的审讯延后以让他们有充裕时间委律师,这项要求获得法官接纳,因此订于10月28日过堂。
3名年轻被告今天穿着便服出席,神情自若,并未表露出不安的表情,唯在面对媒体镜头时,仍然下意识地闪避。
较早时,3名被告已经于8月29日,在北根推事庭被控谋杀14岁原住民少女。根据控状,3人被控于8月20日晚上11时15分至翌日(21日)清晨7时之间,在云冰姆阿占沙武吉依班旧墓园一带,谋杀该名14岁少女,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
在该条文下一旦谋杀罪成,可被判处死刑。
无论如何,法庭当时没有记录3名被告是否认罪。此案主控官为鲁克曼哈金,3名被告则委任阿末丹尼尔罗斯兰为代表律师,推事择定11月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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