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江12日訊)一名宗教課老師被控在今年7月摔斷一名男學生的右腳,不過他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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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的阿末慕斯丁阿都拉今日在馬江推事庭面孔,在推事恩姑努魯艾因的面前聆聽控狀後否認有罪。
阿末慕斯丁阿都拉被控在今年7月6日下午約4時15分,在馬江縣一所小學蓄意舉起9歲受害者再把他重摔在一張木椅上,導致他的右腳骨折,傷勢嚴重。
被告的行為牴觸刑事法典第325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最高7年及罰款。
推事恩姑努魯艾因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保釋金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擇定11月17日再次過堂。
推事也諭令被告在保釋期間不可以騷擾受害者及控方證人,同時也不可以涉及任何刑事罪案。
此案的主控官為聶拉碧雅都阿達威雅副檢察官,被告的代表律師是阿都哈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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