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7日讯)一名自雇人士在竞选期期间,蓄意破坏某政党的旗帜,今日被押往亚罗士打法庭面控;被告认罪后被判处罚款45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则以12个月监禁替代。
被告是布哈努丁(41岁),控状指他于本月14日上午10时至11时30分期间,在本同县的甘榜亚罗峇立路旁,蓄意破坏路边50个党旗,造成该党1600令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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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他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坏)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过1年监禁和不超过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听取控状后认罪,推事莫哈末祖希尔米判决罚款4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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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育有一名13岁的孩子,并需要照顾77岁的年迈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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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打总警长拿督旺哈山针对上述案件发文告说,警方于本月14日上午11时33分,接到民众投报,指一名男子手持巴冷刀,在甘榜亚罗峇立路破坏路旁政党的旗帜。
他说,警方到场了解情况并逮捕该名41岁的男子,而男子的尿液检测也呈阳性反应。
他补充,根据警方调查,男子并没涉及或加入任何的政党。
因此,他促请民众不要做出任何可能激发敌意或威胁公共秩序的揣测。
他也说,警方时刻关注和快速反应在竞选期间发生的任何犯罪行为,而民众也受促协助警方,提供情报,确保吉州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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