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5日讯)关丹市政厅发出通告,提醒商家最迟须于今年底在所有招牌及广告增设爪夷文字,否则将于2023年1月1日展开取缔行动。
随信函附上的指南显示,市政厅除了列出招牌的爪夷文范例,也展示条幅之类宣传广告的爪夷文使用。
ADVERTISEMENT
广告布条加爪夷文是新规定
根据一名商家指出,市政厅此前仅强制招牌附上爪夷文,而广告布条须加上爪夷文是之前所没有的新规定。
根据商家所收到的信函显示,市政厅业务发展及准证部门是于11月21日发出该封信函,促请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商业场所广告,须加以应用爪夷文。
信函提到,相关决定是源自彭州行政议会于2018年3月1日的议决,同意通过加强爪夷文使用率的建议。
信函内容除了促请业者向国家语文出版局或相关小组成员确定,以确保正确使用广告牌上的爪夷文字之外,也随函附上爪夷文使用指南供参考。
关丹市政厅公关诺卡玛华蒂受询时说,自爪夷文政策落实后,该市政厅将会持续进行执法行动,确保商家业者遵从。
关丹市政厅管辖区内商用招牌爪夷文指南:
1.爪夷文与所用国语文字的字母大小相同或更大。
2.爪夷文放置在主要文字(国语)上面,其他语言文字则放在国语文字下面。
3.爪夷文字的使用类型:Sakkal Majalla、Uthman Taha、Arabic Style
4.爪夷文使用须根据国家语文出版局或获得指定小组成员的规范(可以通过 prpm.dbp.gov.my 或 ebayt.mulp. gov. my/jawi 网站查询
5.爪夷文必须应用广告牌上,作为在双语言或主要文字。
6.任何将展示的广告必须获得市政厅的批准。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