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8日訊)不聽勸阻,屋前停泊船隻引起民眾不舒服及阻礙交通,關丹市政廳下令拖走!
關丹市政廳公關諾卡瑪華蒂指出,市政廳在此前,已經給予勸導併發出告示,提醒船主在限定時間內移走相關船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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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礙觀感 阻交通
“無論如何,船主最終並沒有依據指示移走船隻,市政廳採取行動,充公該艘停在屋前的船隻。”
她補充,市政廳接獲該花園住宅區居民的投訴,指稱於月前出現的該艘船隻讓居民覺得不舒服。
她指出,相關船隻不僅僅讓居民感到不舒服,也阻礙交通。
她表示,為了民眾安全,市政廳援引1974年街道、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46條文,將該船隻移走。
不贖回罰款每日增加
“假設船主沒有贖回該船隻,每日的罰款額將會增加。”
她指出,船隻每日將面對100令吉的罰款,若沒有索回船隻,將每日增加罰款額。
市政廳於昨日,在臉書貼文指出,一名居住在雅凌住宅區的居民將船隻停放在屋前,引起了民眾的不舒服及造成妨礙。
市政廳曾發出告示及勸告船主,以將船隻移走,惟船主不予理會。為了民眾安全,市政廳因此決定拖走相關船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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