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23日訊)彭亨州陸路交通局於週二在一項超載行動中發出5張超載稱量通知書予違規的羅裡司機。
該州局長卡馬魯依斯干達披露,執法人員在於當天在關丹往林明方向以及關丹往北根方向一帶展開取締行動時,發出共5張違反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63(1)條文的通知書予涉及違規的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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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違規司機必須前往英迪拉馬哥打的陸路交通局當場稱量貨物重量,但是當中有1人沒有到來,另外2人被發現在抵達之前,已經偷偷卸載部分貨物,這3人將會面對法律對付,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
他於週四(22日)通過一項文告,如是披露。
他續說,另外2名司機在稱量後,因為貨物重量超過條文規定的35%,分別接獲超重罰單。
他也說,涉及陸路公共交通機構案件的司機和業者,將會被法庭提控,面對最高50萬令吉的罰款。
此外,他提到,執法人員在該次行動中也發現有駕駛者的路稅已經逾期,該些違規者的羅裡也被扣起並須當場上磅秤。
他說,超載和危險駕駛等行為不止威脅他人,也對路面造成損壞,最終還會引發車禍或導致其他人的車輛損壞。
“彭州陸交局對這種會威脅其他道路使用者生命安全的業者和司機採取不可妥協的態度,我們會採取嚴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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