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樓14日訊)登州衛生局在去年共充公了171臺未獲衛生部批准及發出準證下操作、總值超過200萬令吉的飲水機。
登州衛生局局長拿督卡斯瑪妮指出,該局執法人員在去年1月至12月展開“充公飲水機特別行動”,援引1985年食品法令第360(c)條規採取行動,充公未獲衛生部批准及發出準證下操作的飲水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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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登州共有526臺操作的飲水機,其中355臺或67.5%的飲水機獲得衛生部批准及發出準證。
指示非法操作業者速註冊
“我們已經指示非法操作飲水機的業者儘速向衛生部的馬來西亞食品安全資訊系統網站註冊。”
她說,違規的業者將被罰款2000令吉或面對最高罰款1萬令吉或坐牢2年。
她指出,登州衛生局食品安全及品質部監督及管轄飲水機的操作,以確保飲水機提供的水源清潔,並經過過濾,讓民眾安心飲用。
她說,該局執法人員將檢查飲水機的衛生情況、是否擺放在合適的地點等,確保業者遵守衛生部所制定的操作指南,避免民眾因飲用衛生質量有問題的水導致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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