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25日訊)勞勿公共工程局助理工程師涉嫌在5年內,向承包商收賄近52萬令吉,以作為推薦成為修復斜坡工程二手承包商的酬金,遭彭反貪汙委員會延扣5天助查。
嫌犯今年44歲,他於昨日被反貪汙委員會彭亨分會逮捕,並於今日押至關丹法庭申請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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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委會查案官沙利佔向法庭申請延扣令,獲推事拉惹諾蘇志娜莎吉拉批准延扣5天至3月1日,以協助調查。
根據案情,嫌犯涉嫌在2018至2022年間,以勞勿公共工程局道路組助理工程師的身份,向一名承包商每次收取1000至9萬5000令吉,總數51萬6325令吉的賄金,作為推薦其代理公司成為由勞勿公共工程局頒發的修復斜坡工程的二手承包商。
同時,嫌犯也協助修復斜坡的工程索償。
該局援引2009年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賄賂或受賄),開檔調查。
彭亨反貪汙委員會專員海魯佔證實上述案件,並指案件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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