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28日訊)大馬萊納斯針對稀土廠設立至今不曾向大馬政府繳過分毫企業稅的指控作出反駁,並強調萊納斯除了在新興工業稅務地位(Pioneer Tax Status)享有免稅優惠以外,對於非稀土相關事項則如其他公司一般納稅。
大馬萊納斯今日發表文告,對科學及工藝部長鄭立慷本月23日於國會提出,萊納斯建立至今沒繳過分毫企業稅是因為獲得12年免稅優惠一事,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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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中說,大馬政府為吸引外資在大馬以大量資本投資、新興技術和專用機械設備的工業領域,提供“新興工業稅務地位”獎掖,稅收優惠期取決於投資的規模。這也是世界各國施予外資稅收優惠的標準做法。
“作為被大馬招徠的外資企業,萊納斯不僅在大馬共注資30億令吉用於廠房和設備,每年在大馬的開銷為7億3000萬令吉,並創造4600個直接和間接的就業機會。
“所以,大馬萊納斯享有與其他外資企業同等的免稅優惠,未獲得任何特殊待遇或福利。對於其他非稀土相關的徵稅,萊納斯如其他公司般一樣繳付。”
文告提到,萊納斯在大馬生產的稀土元素,對稀土產業鏈如汽車、智能手機、電動汽車和風力渦輪機等綠色技術是非常重要的高科技產業發展。
“在中國、瑞典、美國、加拿大和澳洲等國家,都已認可及支持稀土產業的發展,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如果沒有稀土,大馬將無法實踐於2050年達成‘碳中和國家’的目標。”
萊納斯指出,該公司如今在大馬設廠及營運10年,不僅在4項科學審查中證明工廠風險低且符合相關法規,在2018年希盟政府執政時期設立的審查委員會(ERC)也證實萊納斯稀土廠的操作,是符合國際最佳實踐,包括具有放射性殘留物等工業殘留物的管理。
因此,萊納斯尋求與其他企業一樣,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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