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樓14日訊)一名警員從2019年年杪開始收取賄款洩露毒品罪案組取締行動的消息,直到2022年3月才被逮捕,並在今日提控上庭,一共面對34項控狀。
36歲的被告莫哈末依茲漢是甘馬挽警區毒品罪案調查組曹長(Sarjan),他被控從2019年12月26日至2022年3月10日之間,收取一名男子的賄款,作為他洩露毒品罪案組取締行動消息的“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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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這2年多所收取的賄款金額介於50至3200令吉之間,牴觸2009年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6(a)(B)條文,他共面對34項控狀。
被告今日在瓜登地庭面控時否認有罪,法官莫哈末阿茲哈允許被告以1萬1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諭令他把國際護照交給法庭,並在保釋期間每個月1至5日之間到登州反貪會報到。
此案的主控官是法拉雅思敏及反貪會主控官努阿迪卡,被告則由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的律師努魯娜茲米為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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