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富地26日訊)吉蘭丹海事執法機構上週一和三在兩項取締行動中扣留了在我國海域非法捕魚的4艘越南漁船和船上的31漁民。
大馬海事執法機構丹州指揮官賽諾阿德里指出,他們先在週一的下午3時45分和下午4時完成兩次行動,之後又在週三的上午8時45分和上午10時57分,進行了兩次的取締。
ADVERTISEMENT
他說,在週一被扣留的2艘越南漁船,距離督峇裡海口大約64海哩,執法人員花了16個小時的時間,才把非法入境的漁船帶到碼頭。
“週三,是大馬皇家空船先發現2艘越南漁船,距離督峇裡海口大約170和180海哩。”
他指出,被扣留的漁民年齡介於14至64歲,都沒有合法的身分證件。
“這4艘越南漁船也沒有任何準證,所以已觸犯1985年漁業法令。我們同時充公了船上的導航工具、捕魚工具、超過1000公斤的漁獲和9200公升柴油,總值420萬令吉。
此案將在1985年漁業法令第15(1)(a)條文下進行調查。”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