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5日訊)沒有U轉!彭州消費人事務與人力資源委員會主席沈春祥披露,行政議會已經通過,即起所有新制作的商店招牌,國文店名須有爪夷文翻譯,而且爪夷文字體必須與國文字體一樣或者更大。
他受訪時指出,於昨日進行的行政議會上,通過了上述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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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上述議案是於第14屆州議會時提出,並在第15屆州議會期間落實。
“所有招牌,必須附上爪夷文,且字體必須與國文字體一樣大或者更大。”
現有招牌不需更改
他指出,現有的招牌不需要更改,惟新的招牌需要跟隨上述指示。
“若有任何商家想要表達不滿或意見,可以與彭州地方政府、房屋、環境及綠色工藝委員會主席拿督斯里佐哈里哈倫會面詳談。”
“商家可以召集起來,將名單交給我,我會協助進行協調安排會面事宜。”
PahangGo與電子錢包鏈接
此外,沈春祥指出,針對使用PahangGo繳付停車費一事,州政府同意會與電子錢包鏈接,以方便包括外州訪客用於繳付停車費。
早前,州行政議會已經通過,將於年杪停印停車費固本,以便民眾轉為使用PahangGo支付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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