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13日讯)一名男子在3年前杀害3岁侄女被提控,瓜登高庭今日下判他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法官拿督哈山阿都甘尼在被告莫哈末沙夫安的辩护律师无法提出合理的质疑,判决被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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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的莫哈末沙夫安被控在2020年1月27日中午1时,在甘马挽的仄鲁督亚垦殖区一间屋子内,杀害当时3岁的努哈菲雅奥法,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法官拿督哈山阿都甘尼在宣读判词时指出,虽然被告的辩护律师指被被告无心杀害侄女,而是听到“声音”叫他这么做,可是法庭认为男子是在精神状态正常时干案。
此案的主控官是阿米尔阿布巴卡及莫哈末亚辛副检察官,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玛兹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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