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魯9日訊)吉蘭丹水供有限公司(AKSB)針對“偷消防水供風波”發表聲明, 表示法令允許AKSB使用消防栓中的水,尤其出於緊急或公共利益目的。
ADVERTISEMENT
AKSB在文告中指出,根據2006年水供服務工業法令第42(1)條文,AKSB作為供水服務執照持有人,必須允許消拯局從消防栓取水滅火。
與此同時,在1998年消防服務法令第23(1)條文下,AKSB也允許使用任何消防栓的水流。
文告強調,雙方長時間以來已就此達成共識,特別是在緊急或涉及公共利益的情況下。
日前,蘭鬥班讓區國會議員茜蒂再拉被指擅用消防栓的水源,該課題引起關注並在社 交媒體迅速發酵。
無論如何,茜蒂再拉說明偷水課題並不存在,因為她是在AKSB同意下以及蘭鬥班讓消拯局協助下在消防栓抽取水源,再派發給有需要的民眾。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