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11日訊)彭州內各地方政府,擬議推行新商業招牌指南,強制規定“爪夷文字體尺寸對等或超越羅馬版國文”,彭亨中華總商會代表團,登門拜會州務大臣,並即席呈遞備忘錄,要求州政府維持原有的指南和法規。
該會會長丹斯里林錦勝在呈交備忘錄後,向媒體披露,該會於日前召開理事會會議,席間針對多宗會員商家投訴,展開冗長討論,並一致認為,最近出爐的商業招牌新指南,強硬規定“商業招牌夷文字必須至少對等或大過國文”,引起太多爭議,因此,議決上書大臣,要求維持現有的指南和法規,在不強硬規定字體尺寸的情況下,加插簡易的爪夷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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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理由請願只加簡易爪夷字
在上述備忘錄中,該會慎重表明,不反對商業招牌加插爪夷文,不過,不贊同“爪夷文字體尺寸對等或超越羅馬版國文,並從聯邦憲法第152條款,1967年國語法令第9條款以及一般商貿視角考量,集結11項理由,陳述商家民眾的請願:
1)以羅馬版書寫的國文,在聯邦憲法享有至高無上的地位,獨立後廣泛應用及備受全民共同擁護愛戴,不能與爪夷文相提並論;
2)儘管1967年國語法令第9條款,明文劃定羅馬版國文或爪夷版,可以雙版共存並用,不過,為了符合多元國情及考慮到憲法第152條款的精神含義,這個條款不應該被無限詮釋;
3)包容及多元性詮釋國語法令第9條款,完全符合團結昌明政府的施政理念和主體價值觀;
4)商業招牌屬於一般商業用途,不是官方文獻,不需要接受太複雜的法規制約;
5)推動靈活親商的招牌指南和法規,可以加持加分投資魅力,使到彭亨州成為國內外投資者的首選對象;
6)地方政府不斷改變法規指南,商家短期內被逼不斷更換招牌,承受很大的財務負擔,尤其是疫情打擊餘波未了,直叫商家人民太沉重;
7)在地方政府層次,推動親善和諧,多元包容的政策法規,是團結昌明政府應該長期擁抱和突顯的治政行為,也可以凝聚市區民眾對政府的支持和擁護;
8)疫情後官民共力推動經濟復甦還原,商家民眾十分渴望獲得政府扶持助力,繼續實施親商親民的政策和法規;
9)商業招牌志在傳達簡易的訊息,畫面設計和字體排位,不應該過度複雜密集,導致招牌失去原有的功能;
10)由於招牌面積大小受到法規限制,在強硬規定羅馬版國文和爪夷文必須至少對等大小之後,將導致少數民族的語文,尺寸被過度壓縮,影響路人過客的視線;
11)華裔商家篤信風水,歷史悠久的招牌標誌著業主和企業的成功和成就,不能隨意更換或修改。
出席相關呈交備忘錄者包括會長丹斯里林錦勝、署理會長拿督斯里蔡兆生、副會長拿督林火莉、拿督鄧福樂、總秘書陸祖發、青商團長拿督林振源及關丹中華總商會署理會長拿督姚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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