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7日訊)關丹推事庭拒絕彭州反貪汙委員會申請延扣涉嫌收取百萬令吉賄款的警區主任,後者將在反貪汙委員會口頭保釋下被釋放,惟反貪會將會繼續調查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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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丹推事庭推事東姑伊莉娜在經過一小時的聆審後,拒絕反貪汙委員會的延扣申請。
嫌犯的代表律師拿督柏阿拉魯甘過後向記者指出,反貪汙委員會不應該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條文申請延扣,因反貪汙委員會擁有本身的法令,即反貪會法令第49條文(反貪會法令下可被逮捕,以及反貪會調查官權限)。
“反貪會在延扣被拒絕後,最遲需要在今日下午4時釋放我的當事人。”
他指出,這是因為反貪會擁有24小時的時間進行調查。
此案由反貪會的禮法依札蒂副檢察司負責。
儘管嫌犯的延扣申請被拒,惟反貪會仍然繼續調查此案。
嫌犯是於今早9時,被帶往關丹推事庭申請延扣,在進入法庭時,嫌犯僅戴口罩,相信是因為有眾多媒體駐守的關係,因此,當嫌犯離開時,隨即以外套遮蓋頭部。
彭反貪會是於昨日下午,扣除州內一名涉嫌在6年裡,收取超過百萬令吉,包庇無執照娛樂場所和按摩院的警區主任。
嫌犯今年53歲,涉嫌在2017至2022年期間,向某縣屬無執照娛樂場所和按摩院,收取計超過100萬令吉的賄賂金,以作為保護有關場合免受當局取締的代價。
反貪會是援引2009年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6(a)條文展開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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