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樓22日訊)一名普通助理被控性侵一名未成年,且有學習障礙的殘疾少女,今天在瓜登地庭上否認罪狀。
被告阿米爾漢茲(27歲,普通助理)被控於本月16日,晚上大約11時,在瓜登縣一間屋子內,性侵一名14歲3個月的少女,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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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20年監禁以及鞭笞。
被告聆聽控狀後否認有罪,法官諾麗雅奧斯曼允許被告以1萬2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同時,法官擇定案件於7月12日過堂。
該案主控官為英丹諾希瓦尼副檢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師是來自法律援助基金會的娜芝米阿迪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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