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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32pm 07/07/2023

反贪委会

裁决

关丹高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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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高庭裁决

拒反贪会延扣涉贪警区主任 关丹高庭:推事庭裁决正确

关丹高庭宣布司法检讨的裁决后,代表答辩方的卜阿鲁姆甘律师带着轻松的心情步出法庭,面对记者的访问。(梁光辉摄影)

(关丹7日讯)关丹高庭今日针对寻求司法检讨案宣布,法官认为关丹推事庭日前拒绝该会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以申请延长扣留一名涉嫌6年收贿逾百万令吉贪污案警区主任的决定是正确的,因此推事庭有关决定获得维持。

关丹高庭法官拿督再纳阿兹曼指出,经过他聆听代表反贪委会的副检察司丽法依查蒂,以及代表答辩方的律师拿督卜阿鲁姆甘的双方陈词,并且详细翻阅关丹推事庭于6月7日的审讯记录,认为有关决定并没有存在失误或不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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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高法庭所审理的这项司法检讨,主要是针对关丹推事庭当天的决定是否不当,而关丹推事庭当天的决定,则是根据淡马鲁高庭之前针对此申请的判决,同样是拒绝反贪会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以延长扣留答辩人7天的要求。”

他指出,推事庭作为最初级刑事法庭的决定不能凌驾于高等法庭的判决,而关丹推事庭已遵循了具拘束力先例(binding precedents)的法则,也就是淡马鲁高庭的判决,除非同时出现两个不同的高庭判决,则推事庭需要从中选一而定。

“然而事实上,此案只有淡马鲁高庭唯一的判决,因此不存在争议。”

较早时,代表反贪委会的副检察司丽法依查蒂于6月22日在关丹高庭审理司法检讨案时陈词指出,该会是针对关丹推事庭于6月7日,拒绝反贪委会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申请延长扣留答辩人(53岁/警区主任)的要求,而提出司法检讨。

答辩人是于今年6月6日下午5时被逮捕,以便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下配合调查。答辩人被指自2017年至2022年间,每月向当地娱乐场所和按摩院业者索取大约2万至5万令吉的贿赂金(总共约104万8465令吉14仙),以确保这些地区无牌营业的娱乐场所和按摩院不会面对执法人员的干扰作为条件。

丽法依查蒂当时指出,关丹推事拒绝反贪委会延扣申请,所给予的理由是反贪会拥有本身的法令,即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49条文,而且根据较早时淡马鲁高庭法官的裁决,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并不适用于2009年反贪会法令下所调查的案件所申请的延长扣留,因为它并不符合反贪会法令第49条文下,赋予推事庭下达延长扣留的权限。

丽法依查蒂说,反贪委会是基于涉及盘查的证人太多,无法在24小时内完成有关调查而必须对答辩人提出延扣7天,因此不能批准延扣的限制对反贪委会执法人员执行调查工作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现身法庭的安南耶谷(右),与老朋友卜阿鲁姆甘(左)聊天。(梁光辉摄影)

答辩方律师拿督卜阿鲁姆甘则反驳说,反贪会的确拥有本身的法令,即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49条文,在该法令下已经阐明答辩人可被逮捕,以及反贪会调查官的权限,因此当局要求使用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来申请延长扣留的举措是错误的。他也强调,在反贪会尚未完成调查前,冒然拘捕及延扣答辩人同样不当。

前州大臣现身引关注

另一方面,彭亨前任州务大臣丹斯里安南耶谷今早突然出现在关丹高庭,于法庭内旁听,引起在场新闻媒体的关注与好奇。

安南耶谷在审讯结束后向记者友好地打招呼时回应,他与答辩方律师拿督卜阿鲁姆甘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今天碰巧经过法庭,因此特意到来旁听后,再与卜阿鲁姆甘喝茶聊天小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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