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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18pm 11/07/2023

运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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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运毒被控 泰妇无罪释放逃死劫

鲁丝妮达(左)获哥打峇鲁高庭宣判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马新社图)

(哥打峇鲁11日讯)4年前因被控的一名泰籍妇女今日逃过死劫,获哥打峇鲁高庭宣判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高庭法官拿督罗斯兰宣判裁决时说,由于控方无法证明被告的表罪,因此判处现年41岁的被告鲁丝妮达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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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于2018年9月4日,因涉嫌贩运86.8克的安非他命而被捕。根据控状,她于当天早上9时在巴西马兰斗班让的甘榜古邦祖鲁一个无门牌的屋前,犯下相关罪行。

她因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唯一刑法是绞刑致死。

法官说,由于控方无法证明第二要素,即汽车座下发现的毒品是属于被告,且由被告保管、控制及对此知情。

“至于第三要素,即毒品的分销,由于无法证明第二要素,因此自动不成立。控方无法证明表罪成立,因此无需传召被告自辩,当庭释放。”

控方在审讯时一共传召8名证人,包括查案官、警员和化验师。

本案主控官是艾达法蒂玛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是阿末尼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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