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5日讯)涉亡命“后轮骑”(wheelie)的17岁男女情侣被控上关丹交警法庭和俯首认罪后,推事判处两名被告每人以1000令吉担保金守行1年。
该对少年被告今天在家人的陪同下抵达法庭,由于二人皆未成年,因此推事庭采取闭门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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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男被告于3月12日大约下午5时30分,在关丹的巴洛珍哆路往甘马挽方向,以危险的动作,即抬起摩托车前轮驾驶一辆白色摩托车。
控状所指的危险动作,是基于该条道路的状况,包括道路类型、路况和道路尺寸,以及该道路所预期的交通量做衡量后,确定该动作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
被告因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条文)第42(1) 条文 (鲁莽与危险驾驶)。
女被告的控状则指,她于上述时间与地点,与男被告同乘一辆摩托车时,作为后座骑士的女被告协助进行相关危险的驾驶动作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条文)第42(1) 条文 (鲁莽与危险驾驶)。
一经定罪,被告可被判决最高5年监禁及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最高1万5000令吉。
另外,法庭所认可的驾驶执照可被吊销不少于2年;如果第二次及后续再经定罪,可驾驶执照将被吊销10年。
女被告的控状则指,她于上述时间与地点,与男被告同乘一辆摩托车时,作为后座骑士的女被告协助进行相关危险的驾驶动作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条文)第42(1) 条文 (鲁莽与危险驾驶)。
推事法迪娜聆听控辩双方代表陈词后,判处被告每人缴付1000令吉担保金和守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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