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魯22日訊)哥市一名34歲男子被控於2021年5月販運重達1.38公斤的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毒品,惟證據不足,被告在哥打峇魯高庭當場獲釋。
法官拿督莫哈末阿巴扎菲裡表示,警方是在斯里仄默浪路一間公寓內發現上述毒品,檢察官未能證明被告旺莫哈末阿茲魯有權進入該公寓,且擁有上述毒品,因此宣判被告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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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被告是在萬捷的住家被逮捕,而案件物品是在另一個地點,即公寓裡發現的。
與此同時,裝有毒品的袋子也不由被告保管。
在這之前,被告被控於2021年5月5日,下午1時10分,在在斯里仄默浪路一間公寓內藏毒。其行為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1)(a)及39B (2),一旦定罪,將面對死刑或終身監禁及不少於15下的鞭笞。
此案的副檢查司為諾拉茲麗娜娃蒂,被告的代表律師則為拿督吉丹拉姆及雷文庫馬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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