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19日訊)一名在淡馬魯蘇丹阿末沙醫院(HOSHAS)法醫組擔任醫藥助理的男子,由於自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之間涉嫌向殯葬公司收取了總共3350令吉的賄金,今天在關丹第二地庭面對多達12項貪汙罪名的指控。
被告莫哈末羅菲阿都拉曼(57歲)今天在第二地庭法官拿督阿末山查尼面前,聆聽了法庭上念出的12項貪汙控狀後,都表示清楚控狀中的所有指控,但一律不認罪,並要求進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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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2殯葬公司業者賄賂金
在控狀中,莫哈末羅菲阿都拉曼及指於2021年4月開始至2022年3月之間,身為在這家醫院法醫組任職Gred U36等級的醫療助理,卻通過馬蘭縣增卡的一家銀行的線上轉帳,分別收取來自兩家殯葬公司業者的賄賂金,每次最少100令吉,最多800令吉。
被告在知道對方與自己擁有的職務利益(遺體管理)下,為自己索取貴重物品(總共3350令吉賄金),已經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受貴重物品或禮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至2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否認有罪後,代表反貪汙委員會的主控官卡瑪麗雅斯曼向法官建議讓被告以1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外出,並交出其國際護照予法庭保管,直到審訊完結。
被告代表律師沙希達求情時指出,被告身為公務員,在我國衛生領域服務超過31年,更曾經獲得3次卓越服務獎,對本身工作兢兢業業,不曾面對任何紀律處分。
“然而,被告與身為全職家庭主婦的太太育有5名孩子中,有兩名女兒分別罹患心臟病及子宮癌,被告每月收入扣除所有固定開銷後,每月僅餘下2500令吉,都必須用來照顧兩名患重病的女兒及承擔醫藥費。
“自被告於今年2月7日被逮捕後,患癌女兒也於今年3月14日逝世,目前被告夫婦依然需要承擔照顧患心臟病女兒的一切費用,包括手術費。因此,懇請法官允許被告繳付較低的保釋金,建議3000令吉保外候審。”
11月27過堂
法官拿督阿末山查尼經過一番考量後,允許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需要交出國際護照予法庭保管,直到審訊完結。此案定於11月27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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