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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21pm 29/11/2023

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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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素菡 | 病人“藥”與“不藥”

礙於膽固醇不達標,我在政府診所接受隨訪追蹤,定期到診所檢驗,確保高膽固醇的情況有所改善及沒有惡化,否則就要接受降膽固醇治療(吃藥)。最近再次檢驗和回診領取檢驗報告。

我是當天最後一名,也許醫務人員趕著收工,醫生看了一眼報告後,直接表明要處方降膽固醇藥物以達到預期效果。我感到意外,因為最後一次諮詢的醫生表示可以再努力減低膽固醇,達到預期效果則可選擇不必吃藥,更重要的是降低心臟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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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此拒絕,因為根據過去三次檢驗記錄,無論是總膽固醇或是低密度脂蛋白(LDL),即“壞”膽固醇都有下降趨勢,距離目標(總膽固醇值低於5.2mmol/L)已不遠了,我想嘗試努力達到目標。

醫生答應暫不處方藥物,只是,降膽固醇藥可以迅速看到療效和降低心臟病風險,醫生認為病人沒理由拒絕。醫生有這樣的反應也不出奇,因為許多病人認為藥是化學物且具有副作用,所以能免則免,造成病人服藥依從性低,醫生自然會誤以為病人都不吃藥導致病情難以控制。

所謂“醫者父母心”,醫生應該視病猶親,多花時間向病人講解藥物安全和好處多於壞處的重要性,而不是“凡病給藥”了事,否則病人吃得不明不白或拿了藥拒吃,最後只會加劇病人對吃藥的抗拒和迷思,這對降低患病率只有百害而無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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