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勿5日訊)男子投訴陸路交通局禁止民眾穿短褲進入辦事,並認為該局應倣效移民局,以方便民眾為大前提,沒有嚴格執行衣著指南。
楊志明(70歲、榴槤業者)今日對本報說,他下午2時30分與兒子楊俊哲(25歲、從事榴槤業)前往勞勿陸路交通局辦事,但兒子因穿了一條長度沒有到達膝蓋的短褲,而被守衛禁止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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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其實要辦事的是兒子,主要是更新駕駛執照。
“我與兒子住在雙溪吉流新村,來回該新村及陸路交通局需要一個小時,如果要兒子回家更換長褲,再回到陸路交通局,非常浪費時間。”
“我的朋友前幾天穿著短褲前往勞勿移民局更新護照,卻沒有出現上述情況,我希望陸路交通局能夠倣效移民局,給予民眾方便。”
移民局:不過分暴露都可接受
本報今午前往勞勿移民局求證時,該局一名官員表示,雖然該局有衣著指南,但該局並沒有嚴格執行,每天都有很多人穿短褲來,該局都來者不拒,照樣接待,沒有問題。
他說,政府部門要求民眾穿著得體並不會過分,因為民眾是到來尋求政府官員協助,無論如何,該局網開一面,沒有嚴格執行衣著指南,只要民眾穿著不過分暴露,該局可以接受。
陸交局:根據國家原則設規定
與此同時,彭亨陸路交通局官員受詢時說,陸路交通局多年前已經發出衣著指南,而且還畫成圖案黏貼在大門入口處,提醒民眾。
她說,根據衣著指南,男性必須穿長褲、T恤或長袖衣,女性必須穿超過膝蓋的長裙或長褲,端莊得體,禁止衣著性感或露出身材曲線的緊身衣。
“這個指南是根據國家原則第5條:‘禮貌及有道德’(Kesopanan dan Kesusilaan)而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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