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冬6日訊)涉嫌在文冬租下民宿舉辦“吸毒狂歡派對”遭警方逮捕的12名本地華裔男子,與13名泰國女子及3名寮國女子今早被帶往文冬推事庭面控,28名男女嫌犯都認罪,允許保外候審。
他們是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5(1)(a) 條文下面控,凡涉及上述條文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達5000令吉或監禁2年至3年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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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所繳付的保釋金介於1500令吉到2000令吉,案件定在2024年3月11日過堂。外國女子的護照沒有過期。有一些親友到法庭瞭解,其中一人付了保釋金後,在家人陪同下離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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