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魯4日訊)華裔男子婚內出軌前女員工,妻子入稟法庭勝訴,獲解除婚姻關係。
原告人是石嘉雯(音譯;Sek Chia Wen),她指控丈夫蔡國雷(音譯;Chua Kok Lui)有外遇,在婚姻中出軌,故提出離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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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打峇魯法官拿督羅斯蘭阿布巴卡表示,已是3名孩子父親的男子聲稱前女員工到酒店房遞送商業文件的解釋是不合理的。
他裁定,石嘉雯可與丈夫解除婚姻關係,而男子須支付妻子和孩子的每月3200令吉贍養費。
“在仔細考慮雙方所提出的理由後,我認為,答辯人(蔡國雷)的行為,即與涉事女子的關係,是導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
他在判決中表示,這是人性問題,當丈夫或妻子出軌時,婚姻就無法挽救了。
針對孩子的撫養權,法官裁定,第一名孩子的撫養權歸原告(妻子),第二及排行最小的孩子則歸答辯人(丈夫)。經同意,雙方可以隨時探望孩子。
“答辯人需支付第一名孩子每月1200令吉的贍養費。而房產持有權,則歸原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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