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鲁11日讯)“超人”摩托车骑士被控了!
一名网约车司机于日前,涉嫌在东海岸大道以“超人”姿势骑摩托车,于2月9日,被带上淡马鲁法庭面对鲁莽和危险驾驶控状,惟被告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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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为今年25岁的莫哈末若艾曼依斯迈,在推事莫哈末沙利扎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在2月4日,下午5时左右,在东海岸大道往东方向第96.3公里至98公里,鲁莽及危险驾驶。
被告此举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333条文),一旦证实有罪,将可被判监禁最多5年及罚款1万5000令吉。
此案由副检察司法依扎负责检控。被告代表律师为马兹拉。
马兹拉代表求情时指出,被告单身,每月收入约1000令吉,必须承担父母及弟妹的生活费。
莫哈末沙利扎判决被告获准以2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将于3月14日过堂。
一名摩托车骑士于日前,以“超人”姿势,在东海岸大道骑摩托车,其行径遭其他道路使用者拍摄下来,并在社交媒体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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