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5日訊)4艘C級拖網漁船違反捕魚執照條例,昨日被彭亨州海事執法機構扣押。
彭亨州海事執法機構州局長馬茲蘭說,執法人員是於昨天上午約11時30分,在刁曼島水域約6至9海里進行海上巡邏時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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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被扣的4艘船闖入淺海捕魚,2艘是來自彭亨,其餘2艘則來自柔佛丹絨素裡裡(Tanjung Sedili) 。
“共有19名船員被捕,其中包括9名本地人、4名緬甸人和6名印尼人,年齡介於18至64歲。”
他說,所有被扣的船員將在1985年漁業法令第8條文,即在距海岸或島嶼不到12海里的區域捕魚,以及1959/63年移民法令下,因持有可疑身分證件下被調查。
他說,相關漁船、船長和船員均被拘留,並被護送到直落加丁的海事執法碼頭。
“被扣的物品包括漁獲,估計重達2500公斤,將一併移交給調查官員採取進下一步行動。”
他說,海事執法機構不會對觸法行為妥協,繼續致力於打擊犯罪行動,特別是闖入小型漁船海域,進行拖網捕魚活動的不負責任行為。
民眾若有任何情報,可聯絡該局(09-571 7345)或“999緊急反應系統”(MERS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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